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9月,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浙江省教育厅主管的5A级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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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理事、监事人选的函 |
时间:2018-05-30来源:金融教育基金会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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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第五届理事会各项目标任务,即将届满。现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章程》,基金会将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理事会议,进行换届选举,特商请贵单位推荐担任新一届理事、监事会监事人选。 一、任职资格 (一)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基金会的意愿; (三)关心本基金会的发展,热心本基金会的工作; (四)对本基金会有实质性的支持或在教育、金融界享有较高威望。 二、理事的权力和义务 (一)遵守基金会章程,拥护基金会宗旨; (二)参加基金会理事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享有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参加本基金会的活动; (五)对本基金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七)完成本基金会交办的工作; (八)积极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 (九)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监事的权力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四、理事、监事的产生 理事会换届改选时,通过会议推荐产生新一届理事、监事。新一届理事、监事均为个人理事、监事。 请于2018年6月2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2)寄(或传真)至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沈建锋 电话:0571-86739388 传真:0571-8673918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邮编:310018 附件1: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 附件2: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推荐表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工作单位盖章后各存一份 附件2: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推荐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工作单位盖章后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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