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毕业后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做一名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用的优秀青年人才。依照《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银星奖”评选管理办法》,现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届“银星奖”评选工作。全部评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于5月12日以前报送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邮 箱:zjsjrjyjjh@163.com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