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干部安心从事金融教育工作,奖励长期为浙江金融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金融教育奖”评选,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金融教育奖”评选管理办法》,做好评选工作。评选所需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
邮 箱:zjsjrjyjjh@163.com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