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10月,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浙江省教育厅主管的5A级慈善组织。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 |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关于开展“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 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6-10-16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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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育人工作,激发广大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章程》和《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评选管理办法》,现开展2026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评选工作。现请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评选,评选所需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4日前报送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 附件:《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评选管理办法》 联系人:段寒凌电话:0571—86766931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评选管理办法 根据《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托校友定向捐赠资金,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建设、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育人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班主任坚守育人初心,全面提升班级育人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参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设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奖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每年评选卓越班主任不超过6名,奖金每人1万元。 奖励资金为校友定向捐赠专项经费,专门用于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奖励,由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实行专款专用管理。 第二条奖励范围 评选对象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在职班主任。 第三条评选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突出。能够很好地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班级教育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在专业教育、学风建设、就业创业指导、创新育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班团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具备扎实工作能力。 3.曾担任一届班主任,并且评选学年内正在担任班主任。一般3年为一届(承担“3+2”班级班主任工作的2年也可认定为一届);担任经学校认定的实体订单班班主任,一般4年为一届,履历的认定均以班主任考核为依据。工作期间教职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纪律要求:工作期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以及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等一票否决情况。 第四条具体参评条件 申请人在满足本办法第三条全部基本条件前提下,须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班主任考核应至少获2次A等次,且曾获校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已获得“卓越班主任”荣誉称号者三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2.参评人员在评选周期内,须完成以下育人相关业绩要求: (1)学业规划指导。每学期定期开展学业规划、职业规划、生涯规划主题班会或团体辅导,组织开展专业类学术讲座、报告或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学科竞赛。 (2)学风建设。所带班级学风建设成效明显,诚信教育扎实开展,考试作弊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零发生。班级学习小组建设有计划、有过程、有成效。获得“学风示范班”“书香班级”或“阅读之星”等学业相关荣誉至少1项。 (3)学业成绩。所带班级学生课程通过率(不含公选课)在学院排名前20%。 (4)班级就业成效。所带班级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就业率或学校下达的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同步考核班级专业对口率、本地就业率,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覆盖率需达到学校工作要求。 (5)就业材料真实规范。严格规范就业材料报送工作,凡经上级核查认定存在虚报就业数据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6)毕业生跟踪调查成效。所带班级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答题完成率达到学校规定考核标准。 (7)就业育人工作实效。扎实开展学生职业规划教育,组织实施职场体验实践活动,落实毕业生个性化就业指导。 (8)所带班级曾荣获学校“先进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或其他相当集体荣誉1项。 其他班级育人成果、突出育人贡献,经评选委员会评估认定可等同符合本条业绩条件。以上成果如同时获得学校综合等效评价激励,计分不计酬,奖金就高执行。 3.首轮参评时,参评人员可用担任班主任以来的工作成果和育人成果;获评卓越班主任荣誉后,从下一轮参评起,仅限使用上一轮获评后取得的班主任工作成果。 第五条评审组织与职责 学校成立卓越班主任评选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师生代表等组成。学生工作部负责评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部门)负责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学校纪委依规对评选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 第六条评审程序 1.候选人推荐。申请人填写《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推荐表》(附件1),各学院(部门)按评选要求向学校推荐候选人,由学生工作部开展申报材料初审并填写附件2。 2.推荐答辩。由学校评选委员会组织师生召开评选会议,听取候选人陈述。总成绩由评委打分(占80%)、学生评价(占20%)构成,综合确定拟获奖人员。 3.结果报送与公示。建议获奖名单结果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议并予以公示,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 4.审定发文。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并由基金会正式发文公布。 第七条评审及表彰 (一)评审。本奖项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具体工作安排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二)表彰。获奖人员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从校友定向捐赠专项经费中列支,由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专款专用管理。 第八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共同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推荐表 附件2: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1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 推荐表 候选人: 推荐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填表说明 1. “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5年6月”; 2. “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3. “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4. “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5. “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6. “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填写“班主任”; 7. 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限填5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二、获得荣誉奖励情况(不超过5项)
三、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不超过5项)
四、候选人主要事迹(不超过800字)
五、推荐、评审意见
附件2 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卓越班主任”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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